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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05-21


                       

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文件   


生化学院(2011)第12号  

                                                                                 


关于印发《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  

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法律和嘉兴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嘉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嘉院保字〔2008〕1号)》,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经分院党政班子会议审定,现将《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报:校保卫处  

送:校实验设备处、教务处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包括火灾),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法律和嘉兴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嘉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嘉院保字〔2008〕1号)》,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院领导任组长,实验中心主任任常务副组长、二级实验室主任为小组成员。  

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实验室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与其直接主管单位(学院党政办公室、研究所、实验中心)依据本管理规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一),实行安全责任制。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各安全责任人有义务对进入其管辖范围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短期访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超出学院处理权限的责任事故将由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处理。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室安全管理范围  

实验室安全管理范围涵盖学院办公场所、基础实验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团队研究实验室、仪器药品仓库及其它有关实验室。  

2、实验室装修、改建与功能变更  

任何涉及本管理规定所涵盖场所的功能变更、修缮、结构改造要以不影响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为原则,并需要得到分院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如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的批准。  

3、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  

办公场所的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确保没有使用违规电器、室内家具布置不影响消防安全的现象。  

4、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⑴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确保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的安置科学、有序、不违反消防安全原则,确保室内仪器设备的功率与室内供电设施匹配,确保室内安全及消防设施完好,确保室内高压气体、剧毒物质、易燃物质、放射性物质、生物物品的标识、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如有任何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及时消除。如果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必须要有上一级的负责人或管理部门参与才能消除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填写《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二)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最终消除该安全隐患。  

⑵ 实验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各类实验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实验室安全地开展实验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实验指导教师要确保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时采取了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始终有实验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实验指导教师对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有处理预案。  

⑶ 实验室工作基本准则  

① 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包括各种饮料),具体管理细则见嘉兴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② 具备适当的实验安全防护措施(实验服、实验手套、安全眼镜、安全面罩等),在实验室没有穿凉鞋、拖鞋、短裙和短裤的现象,所留长发有适当的处置以免卷入仪器设备中造成人身伤害  

③  在实验室不长期存放剧毒物质,做到即领即用,在实验室不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的有机溶剂,少量的这类溶剂要存放在阴凉的金属橱柜内,使用这类溶剂时要远离火源。在实验室也不大量存放反应活性极强的物质,如钠、钾、氢化铝锂、丁基锂等,确保在使用这类物质前有关人员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具体管理细则见《嘉兴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嘉院保字〔2006〕5号)》。  

④ 使用氢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时有报警器(装置),搬运各种高压气体钢瓶时要使用专用钢瓶推车。  

⑤ 各类实验废弃物按规定存放以便集中处置,不允许随意遗弃或冲入下水道,具体管理细则见《嘉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嘉院保字〔2008〕1号)》。  

⑥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实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允许单独一人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以免发生任何意外时没有人报告或就近实施救助。  

⑦ 设置过夜实验时要得到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批准(填写《隔夜化学反应安全核查表》,附件三),确保电、水、气体等的安全使用。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管理规定的贯彻与落实,定期巡查、指导各实验室及办公室做好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结果,提出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人员的处理意见。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组成的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人数不少于五人,其中一名是院领导和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常务副组长。原则上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如有必要可以随时增加检查次数。检查结果分A、B、C、D四级,并及时公布于分院及实验中心的网页上。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分级标准见附件四。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奖励与问责  

学院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奖用于奖励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1、全年安全检查结果没有一次低于A级的实验室,学院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将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奖奖励对有关个人和集体。  

2、安全检查结果出现C级的实验室,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将提醒相关安全责任人加强管理,及时改进;安全检查结果出现D级的实验室,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将对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警告谈话,限期改正。  

3、全年安全检查结果累计达二次C级及以上的,酌情扣除责任人学院年终奖励;取消责任人本年度的一切评奖、评优的资格。  

4、全年安全检查结果出现一次D级的,扣除责任人学院年终奖励,取消责任人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5、全年安全检查结果出现一次C级和一次D级或二次D级的,扣除责任人学院年终奖励;扣除责任人一个月年终岗位津贴;取消责任人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6、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了后果但又不足以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处理的,扣除责任人学院年终奖励;扣除责任人二个月年终岗位津贴;取消责任人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7、发生了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必须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除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外,学院对责任人的处理参照本款第6条加重处罚。  

8、因实验室安全责任问题而受处罚(前述3-7条)的责任人所在的研究团队负责人、二级实验室负责人、研究所负责人将在评奖、评优方面受到影响。  

六、学院其它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  

    学院其它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本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1、本管理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2、本管理规定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本人         是    楼      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及相关管理工作。本人已认真阅读《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明确作为安全责任人的各项职责,同时也知道如果本实验室出现任何安全责任问题,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接受相应的处罚。  


实验(办公)室名称:  

安全负责人:  

实验室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实验室及办公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序号  

实验室  

设备或药品名称  

存在的安全隐患  

使用状态(间断或24小时使用)  

安全责任人签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三隔夜化学反应安全核查表  

隔夜化学反应安全核查表  


姓名:        实验室:                时间:      年   月   日  


反应名称:  

简要反应方程式:  



易燃、易爆溶剂/试剂:  


主要试剂的潜在危险(害)评估  

预防措施  















反应中用到:水( )、电( )、易燃气体( )、有毒气体( )、高压气体( ),反应温度(    °C)  

反应中用到的主要设备:  




在紧急情况下停止反应的程序:  




签名  


联系电话  


核查人的签名  


核查人的电话  


导师或导师委托人签名  


电话  


特别服务电话: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化学事故82089999  

附件四: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分级标准  

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分级标准  


序号  

项     目  

满分  

得分  

安全标准  

(70)  

1  

在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配备了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如实验服、安全眼镜、实验手套等,没有穿凉鞋、拖鞋、短裙和短裤的现象,所留长发有适当的处置以免卷入仪器设备  

5  


2  

门、窗、玻璃无损坏;水管、水龙头无漏水  

5  


3  

灭火器材配备齐全、无过期、放置位置合理、人人会使用  

5  


4  

实验室内线路及仪器设备外接电源线布局合理、无安全隐患,无未经许可改装电源线路的情况  

10  


5  

实验室存放药品的冰箱的照明电源电路已经过防爆保护处理  

5  


6  

没有超出线路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无使用电炉等实验用电加热器取暖的现象  

5  


7  

实验室教学情况登记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开放实验登记表等记录本有登记记录  

10  


8  

易燃、易爆药品远离烘箱等加热设备  

5  


9  

各类实验废弃物按规定存放,没有随意遗弃各类实验废弃物有专门的储存容器  

5  


10  

放射性物质、有潜在危险的生物制品、剧毒化学品等的存放符合安全要求,标示清楚  

5  


11  

高压气体钢瓶有固定装置各种高压气体钢瓶搬运有专用钢瓶推车  

5  


12  

按安全要求设置化学反应或其它科学实验(含隔夜实验)  

5  


卫生标准  

(30)  

13  

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窗帘完好,无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如自行车)等现象,水槽干净、无赃物和杂物  

5  


14  

没有实验吸烟、进食(包括各种饮料)烧水、做饭等现象  

5  


15  

实验台面、仪器柜及试剂柜内的物品放置有序、无安全隐患  

10  


16  

仪器表面无污渍和严重积尘  

10  


A: 90~100分; B: 80~90分 ; C: 60~80分; D: 60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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